在我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500元。企业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申请渠道:
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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