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教师
1.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条件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引进人才后,可享受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发满5年),正高职称人员每人18万元住房补贴、副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每人14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发放);
3.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引进人才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4.其他引进待遇可按 一人一策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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