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聘博士担任专任教师或科研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在编博士年龄要求:原则上博士学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1969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超龄博士也可以通过校聘引进。
4.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具有企业和国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5.原则上省内其他高校与省内山区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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