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税类专任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博士优先);
2.财务会计、管理会计、金融会计、涉外会计与会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社会审计、内部审计、资产评估等学科专业,能承担会计类、财务管理类、审计类和资产评估类相关课程教学任务;
3.具备注册会计师、相关教学经验和企业实践经验者优先。
二、金融类专任教师
1.博士;
2.数理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金融工程学、应用经济学、数理金融、金融数据挖掘、数据分析、量化交易、证券投资、理财规划等学科专业背景,能承担数理金融,实证分析,python在金融中的应用等课程教学任务。
3.有从业或教学经验者优先,具备双语教学能力者优先考虑;持有CFA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应聘者需提交材料
1.能详尽反映本人基本情况和竞争优势的简历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3-5篇代表作,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
4.承担的科研项目清单、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批文等)、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专利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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