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承担历史课程的教学工作,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3.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常规的各项要求,认真备课。
4.坚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培养学生兴趣及阅读写作能力。
任职要求:
1.具备普通话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教育心理学知识,较强的和学生及家长的沟通能力,有很强的亲和力。
3.具有很强的中文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
4.具有较强的亲和力,讲课生动活泼,知识面宽广。
5.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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