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一、大专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园长证。二、从事幼教工作五年以上。三、热爱幼儿事业。四、年龄不限,性别不限。*岗位职责: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负责幼儿园工作。二、负责园所教学教研工作的开展。三、负责制定园所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对全园教职工的人事任用、配置、奖惩、评级等工作。五、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审查预、决算,合理使用经费,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六、负责建立并组织全园教职工学习、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七、了解园内外有关幼教工作的信息动态,吸取经验,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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