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于1995年10月批准成立,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承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并受城管委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污染控制标准及《特许权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对园区各企业(BOT企业或PPP项目公司)的建设、生产和运营环节实施全过程的现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