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博物馆纪念馆宣教工作。
2、女性,身高1.62米(含)以上,外貌端庄,身体健康,有亲和力、感染力,条件优秀者不限男女。
3、年龄:25周岁以下(1998年6月1日后出生,有讲解经验的优先)。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以上学历(含应、往届生),专业不限。中文、新闻传媒、播音主持、历史、旅游、外语、教育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水平及以上(有相关经验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6、有高度的工作热情,服从本馆岗位调配,适应周末、节假日上班。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全馆讲解接待工作。
2、负责讲解词、宣传材料编辑撰写,各类社教活动策划、推广。
3、负责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及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