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条件
(一)年龄:20周岁(含)─50周岁(含);
(二)学历:大专(含)以上学历,如当地监管机构有明确要求的,以当地监管单位要求为准;
(三)身心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品行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具有1年以上销售经验者优先;具有金融、财税、人力资源、营销等相关知识和企业开发、维护经验者优先。
注:有下列情况者,禁止招募: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有重大未清偿债务纠纷的;
(四)有不良民事诉讼或刑事处分记录的;
(五)在保险业有过违规操作记录或受到保险监管机构通报或处罚的;
(六)在保险业被案件责任追究或重大销售误导责任追究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一)宣传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文化,宣传保险知识;
(二)拜访客户,收集准主顾名单,推销公司的寿险产品;
(三)完成签约(包括向客户讲解保险条款、指导客户填写投保单,审核客户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陪同客户体检,协助客户处理问题件等);
(四)递送保单,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提醒客户缴纳续期保费;
(五)积极主动增员;
(六)按公司或团队管理要求参加营业单位早会、夕会及公司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
(七)拟定年度计划和每月工作计划,每日填写拜访记录,进行活动量管理;
(八)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合规展业;
(九)其他保险销售、服务相关的工作职责。
注:一经录用,与公司签定保险代理合同,享有团体意外保险福利。